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某股权收购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近期拟开展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文)要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开展标的企业股权收购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工作。

1.项目情况

标的企业是四川省内某沥青加工仓储企业,为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20余年,公司注册资本约5000万元。标的企业拥有四川境内100余亩土地使用权和包括沥青储罐、生产车间在内的10余个建构筑物。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股权收购方式并购该标的企业,并投入约500万元对其沥青仓储加工厂区进行技术改造。现需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项目收购、技改过程中的法律尽调相关服务。比选申请人需对标的公司的主体资格、债权债务关系、诉讼等法律问题、资产情况、劳动合规、员工管理、运营风险、产业政策等相关情况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2.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后,在30日内编制完成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在项目收购、落地技改全过程中.牵头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咨询单位等中介机构统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比选人拟定工作方案,参与项目谈判,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等。(详见比选文件)

3.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基本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的执业律师;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律师不少于4人;

    (4)比选申请人业绩基本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的公司股权收并购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交的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可信的,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在签订服务合同前被发现的,视为废标;若弄虚作假的申请人被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但尚未签订服务合同的,比选人将取消该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自动确认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比选人与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已经签订了服务合同的,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自动确认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比选人基于前述原因确认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的,若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高于弄虚作假的申请人的,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应当差价向比选人予以赔偿。

特别说明:比选申请人承诺与比选人企业高管、管理人员无经济利益联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条款、廉洁合同条款

4.采购预算

本次公开比选服务费采用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项目最高限价19.5万元(含差旅费、食宿费和税费等)。请申请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一次性报出不更改的价格,申请人超过限价或未报价均为废标。

5.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24:00前。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wzx/jtyw/index.shtml)和四川蜀物智采平台(https://scjt.tabe.cn/)发布。比选申请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将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应备注联系电话);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邮箱swlmgs01@163.com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wzx/jtyw/index.shtml)、四川蜀物智采平台(https://scjt.tabe.cn/)指定网站和报名邮箱,及时下载比选补遗书(如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6.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10点,比选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A座2号楼8楼会议室。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比选人将于北京时间202419上午10点(暂定)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A座2号楼8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8.项目取消

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比选人在中选机构实际开展工作前取消项目或中选中介机构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比选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也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自动失效。

9.采购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采购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审结果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gig.sc.cn/)、蜀物智采平台(https://scjt.tabe.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A座2号楼8楼

联 系 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32896

监督电话:028-86252112

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