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关于某地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建材公司”或“公司””)通过“公开比选”选聘某地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单位。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蜀道物流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1比选人: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

  1.1.2项目名称:某地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

  1.1.3最高限价:46.5万元;

  1.1.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1.1.5被告:某国有企业;

  1.1.6诉讼标的:6073.41万元(涉诉金额可能变化,以实际为准);

  1.1.7管辖地:山西太原;

  1.1.8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为止;

  1.1.9服务内容

  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现拟聘请相关服务经验且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代理仲裁庭审、调解(如有)、反诉(如有)、执行(如有)、执行异议(如有)、破产(如有)、提起诉讼(如有)、一审(如有)、二审(如有)、再审(如有)等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司法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1)向比选人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并应比选人要求出具明确书面意见;

  (2)指导比选人向仲裁(法院)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4)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5)代为办理仲裁(诉讼)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答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调解(如有)、反诉(如有)、执行(如有)、执行异议(如有)、破产(如有)、提起诉讼(如有)、一审(如有)、二审(如有)、再审(如有)等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司法程序;

  (11)代为起草诉状或者答辩状;

  (12)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3)就案件财产保全查控的全部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比选人采取续封或解冻措施;

  (14)其他需要由投标人完成的代理事项。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则须同时提供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明以及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不接受同一律师事务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所分别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律所机构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承诺函》中作出相关声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若查询不到相关结果,则应提供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截图信息。

  2.3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投标日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投标截止之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和《承诺函》;

  2.4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参选人需指派三名熟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专职律师承办本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17:00前。

  3.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下领取(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9楼,联系人:苏老师;领取比选文件同时提供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00-10:00,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包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9楼)。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4.2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评审结果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hudaowl.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5路266号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 苏老师

  电    话: 18780093239

    

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